中国的父母给孩子的多是鱼,而西方的父母给孩子的多是捕鱼的技。
比如说中国的父母们,一边辛辛苦苦地供养孩子读书——他们以为唯有读那些教科书才是正道;一边要不断地积聚家产,一切都为下一代安排好了,儿女依靠父母也被视为理所当然。孩子长大到了婚嫁的时候,好像结婚不是自己的事,其费用当然要由父母负担,好像他们是为父母而结婚似的。在父母眼里,孩子永远是孩子,父母要不断地接济他们。这好比孩子没有鱼吃了,父母就送一尾鱼给他们。殊不知,即使父母有再多的鱼,终有一天,也要吃完的。
西方的教育则不然。到了一定年龄,父母便不再给鱼,只给织网和捕鱼的技术,从小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,增强谋生的能力。美籍华人李玲瑶女士是这样介绍美国青少年的:“从小开始,不管他家里多么富有,男孩子12岁后,就会给邻居家里剪草、送报,赚些零用钱。女孩子就做小保姆,去赚些零用钱。像我的女儿,礼拜六还要到餐馆打工,我告诉她完全可以在家里帮助我工作,我也照样付工资,但她觉得赚我的钱好像不是本事,她一定要到外面去赚钱来表示她有自立能力。从小开始,父母就这样培养他们,社会观念也是这样。”李玲瑶女士说了两层意思,一是家庭和社会鼓励孩子自立,从小培养他们的生存能力;二是孩子们以不依赖父母为荣,不苟且父母的鱼。
话说回来,中国人也不完全只给孩子鱼吃,而不传授捕鱼的技能的。先秦的触龙劝赵太后:“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。”何谓深远?就是要为他的未来前途着想。林则徐认为,孩子有本事,自己会创业,不必留家产给他,孩子没本事,再多的家产(鱼)于他也无补。这些前人的观点,却是颇“现代”的。问题是,这些观点并没有被大多数父母所接受,或者,接受的只是观点,实际行动又是另一回事。独苗宝贝,按需供应,日日有鱼。如此放纵,只能造就一代只会吃鱼而不会捕鱼的阿斗。